关于举办浙江省首届大学生广告艺术竞赛的通知浏览:1704次 发布日期:2011年05月16日 |
各高等院校: 为加快推进高等学校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培养我省经济和社会发展急需的文化创意产业、广告业相关人才,选拔参加第四届全国大学生广告艺术大赛,经研究,决定举办浙江省首届大学生广告艺术竞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赛组织机构 本次竞赛由浙江省大学生科技竞赛委员会主办。浙江大学承办。竞赛成立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和专家委员会。 (一)竞赛专家委员会 1.专家委员会的组成 主 任:胡晓云 浙江大学 副主任:张 雷 浙江工业大学 贺雪飞 宁波大学 成 员:陆 斌 浙江财经学院 李晓光 浙江工商大学 刘 洁 浙江理工大学 钱杭园 浙江农林大学 张健康 浙江大学城市学院 徐莉莉 中国计量学院 徐凤兰 浙江传媒学院 赵 燕 中国美术学院 项建中 浙江华林广告公司董事长 秘 书: 魏志渊 浙江大学 2.专家委员会职能 专家委员会负责竞赛技术工作,负责确定竞赛程序、竞赛形式、认定评审结果;对有争议事项的仲裁;对竞赛组织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 3.委员会的工作制度和纪律 专家委员会成员接受浙江省大学生科技竞赛委员会的领导,应严格遵守竞赛组织工作的规则和纪律。如在工作过程中,有专家违反竞赛规则和纪律,将视问题的严重性,做出取消专家委员会资格、通报批评、取消所在院校竞赛成绩、禁止该院校参加下一届竞赛直至将责任人移交有关部门处理等处罚。 (二)竞赛秘书处 1.秘书处的设立 竞赛秘书处办公室设在浙江大学本科生院。 2.秘书处的职责 秘书处在省大学生科技竞赛委员会(教育厅)及竞赛专家委员会的领导下,具体承担竞赛的组织工作。 二、参赛对象 浙江省普通全日制高校本专科在校学生均可参加。 三、竞赛内容及参赛规则 本次竞赛设平面广告作品、影视广告作品、广播广告作品、动画广告作品、广告策划案、公益选题等6个参赛作品类别。具体要求见附件2。 四、参赛费用 参赛费用主要用于竞赛组委会日常开支,包括竞赛宣传、邮寄作品、评审、颁奖等活动。参赛费用应由参赛学生所在院校承担。每件参赛作品收取100元参赛费。请各参赛学校务必于2011年6月30日前以现金或邮局汇款方式(不受理银行转账缴费)缴纳参赛费用。邮局汇款及现金缴费地点: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东1D-112本科生院教研处魏志渊老师。 五、奖项设置 (一)竞赛设特等奖(可空缺),一、二、三等奖(获奖比例分别为5%、15%、25%)和参赛奖,获等级奖项目由浙江省大学生科技竞赛委员会颁发获奖证书。 (二)对组织工作突出的学校将颁发优秀组织奖。 (三)根据竞赛成绩确定上报代表我省参加第四届全国大学生广告艺术大赛的作品,具体名额将根据全国大赛组委会的要求确定。 六、作品提交时间 浙江省大学生广告艺术竞赛作品提交时间为2011年6月20日,以邮戳为准。参赛作品邮寄地址:杭州市浙江大学西溪校区教学主楼517室,邮编:310028,收件人:许雪斌。 七、联系方法 1、浙江省大学生广告艺术竞赛秘书处 地址:浙江大学西溪校区教学主楼517室,邮编:310028 联系人:许雪斌,电话:13588751477, 邮箱:kades@zju.edu.cn 2、网站:浙江大学本科生创新网和第四届全国大学生广告艺术大赛官网。 附件: 1、浙江省首届大学生广告艺术竞赛参赛学校信息表 2、浙江省首届大学生广告艺术竞赛参赛规则 3、大学生广告艺术竞赛报名表 浙江省大学生科技竞赛委员会 二○一一年五月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