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提出的弘扬中华文化、建设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的战略任务,进一步加强中华民族优秀文化传统和革命传统教育,提高学生规范汉字书写水平,根据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省教育厅第三届浙江省大中小学生规范汉字书写大赛通知精神,经研究,决定举办衢州学院2011年大学生规范汉字书写竞赛暨浙江省第三届大中小学生规范汉字书写大赛选拔赛。现将本次竞赛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衢州学院教务处 承办单位:衢州学院教师教育学院 竞赛委员会:林峰 许玲俊 徐根松 柴长建 谢桂花 二、参赛对象 衢州学院全日制本专科在校学生均可参加。 三、作品要求 1.作品内容:书写作品以庆祝建党90周年红色经典诗文为主,也可以是传统经典诗文。书写字数不限,但须为完整的段落或句义完整的一个或几个句子。作品须用规范汉字书写,不得使用繁体字、异体字、“二简”字,不得出现自造字和错别字。 2.作品形式:使用软笔(毛笔)或硬笔书写,书体可从楷书、隶书、行书中任选1种,笔形及笔画组合关系可按书体特点要求处理。软笔作品尺寸不超过四尺整张,硬笔作品尺寸不超过A4纸。每位选手只能报1件作品。隶书字体可参照通用打字软件中的“隶书”样式。参赛者自备纸张,格式自定。作品必须在最后一行或最后一列用规范汉字署上作者姓名,并加盖印章。 3.正确填写参赛作品登记卡(见附件1),并牢固贴在作品背面的右下角。其中指导教师只能填写1位,并在比赛各个阶段保持一致。学校名称要用全称。原创承诺需要本人签字,没有原创承诺的作品不予入选。 4.参赛作品无需装裱。 四、评奖办法 1.竞赛设一等奖5%、二等奖15%、三等奖40%。届时将从获奖作品中选送部分作品参加浙江省第三届大中小学生规范汉字书写大赛。 2.竞赛设“优秀指导教师奖”、“优秀组织奖”。 五、报名与截稿时间 参赛作品、作品登记卡(见附件1)和参赛作品目录(见附件2)请以班级为单位于2011年9月15日前交教师教育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4号教学楼202室),联系人:柴长建,电话:8015070。 教务处 教师教育学院 2011年9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