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聘2013年学生公寓楼层长的通知浏览:1869次 发布日期:2013年03月01日 |
各位同学: 为保障校园安全稳定、进一步加强公寓文明建设和推进学生公寓“自治”管理。经研究决定,学生处将重新选聘一批优秀学生担任2013年公寓楼楼长,(原楼层长亦可参加)具体事项如下: 一、选拔条件 1. 在校全日制学生; 2. 有较高的马克思主义理论修养和政治鉴别能力,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较强的法制观念; 3. 有志于从事校园安全研判工作,有较强的责任感和敬业精神,具备较好的群众基础和威望; 4. 有一定的学生干部工作经验、较好的组织协调和语言表达能力,能组织开展公寓楼内文明建设以及相关文化活动; 5. 家庭困难或具有贫困生证明的同学优先。 二、工作职责 1. 协助学校和学院做好公寓楼内校园安全研判工作; 2. 通过走访寝室等方式,熟悉了解所辖学生的基本情况,并及时反馈同学的意见和建议,服务同学的公寓生活,尽力解决同学们在公寓中碰到的种种困难; 3. 定期召开楼层长例会,指导分管公寓楼层长开展工作; 4. 加强公寓楼内突发事件应急体制建设,并及时向所在楼幢公寓辅导员汇报; 5. 协助储藏室的管理工作; 6. 协助做好电费的催缴工作; 7. 协助做好公寓内部防盗、防火工作; 8. 做好学校和学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名额分配 综合考虑2013学年各楼幢数和寝室分布情况,实行按需分配(见附件1)。 四、选聘程序 1. 符合选拔要求的学生填写《衢州学院公寓楼层长岗位申请表》(请到楼下管理员处领取),于3月9日前交至各楼幢公寓辅导员处; 2. 各公寓辅导员参照岗位申请表和群众意见,差额推荐,并将排序后的《衢州学院公寓楼层长岗位申请表》于3月11日交至学生生活服务指导中心; 3. 公寓自治会组织面试,根据公寓辅导员以及各学生组织负责人意见和面试表现,讨论确定2013学年公寓楼层长人选,并予以公示,公示无疑义后发文聘用; 4. 学生生活服务指导中心于3月中旬组织“新老公寓楼层长工作交流会”,对新聘任公寓楼层长进行岗前培训。 五、津贴标准 分基础津贴和奖励津贴两部分,基础津贴发放标准楼长为200元/月・人,层长为100元/月・人,按月发放;奖励津贴发放标准为考核优秀者50元/月・人,合格者20元/月・人,不合格者不与发放奖励津贴,并取消一下年楼层长聘用资格,奖励津贴于当学年考核结束后予以发放。及时反映公寓楼内紧急情况、突发事件、火情或其他重大事件,奖励津贴标准为50元/次。 所有楼层长将不再享受学生干部(正/副部)待遇。工作时间按实际工作时长计算,一学年不超过10个月。 衢州学院学生处 2013年3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