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3年衢州学院“十佳大学生”评选工作的通知浏览:2257次 发布日期:2013年03月07日 |
各学院: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展示当代大学生的风采,根据《中共浙江省委宣传部、中共浙江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共青团浙江省委员会、浙江广播电视集团关于组织开展第三届浙江省“十佳大学生”评选活动的通知》(浙教工委〔2013〕2号)精神,决定开展2013年衢州学院“十佳大学生”评选工作和第三届浙江省“十佳大学生”候选人预备人选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原则 通过学院推荐与现场评选相结合的评选过程,好中选优,评选出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事迹突出或个人发展有特色的优秀学生。 二、推荐范围 1.我校2013年6月30日前在册的全日制在校本专科生。 2.学校德、智、体综合考评为优秀,无违法违纪处分和不良记录。 3.学习成绩优良,无不及格,本专科学生原则上要求多次获二等(含二等)以上奖学金。 三、评选标准 在思想道德、学业科研、科技创新、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社会工作等方面表现突出,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体条件有: 1.政治坚定、刻苦学习。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努力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纪守法,尚荣知耻,服务人民,报效祖国。刻苦学习知识技能,积极参加科研活动,学业成绩优异。 2.立志成才、报效祖国。立志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公民,在逆境中顽强拼搏、自立自强、奋发成才、好学不辍。助人为乐、见义勇为,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做出突出贡献,立志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而努力奋斗。 3.创新创业、服务社会。具有较强的创新创业能力,在学科、体艺、发明创造等各类竞赛中取得优异成绩,综合素质突出。积极组织和参加社会实践活动或其他社会活动,获得显著社会效益,为学校学生社会实践工作作出贡献。 四、评选办法 1.各学院推荐2名候选人(教师教育学院可推荐3人)。报名表、照片(证件照和生活照各一张,JPG格式源文件,每张1M以上,与文本分开)请于3月15日(周五)前把照片(电子版)、申请表纸质版送到学工部学生教育管理科办公室(行政楼107室)。 2.学校将对学院上报的候选人名单进行公示。 3.学校将组织开展专家现场评选。现场评选将于3月21日前后进行,请候选人准备3-5分钟演讲展示(PPT形式),最终确定10名同学为衢州学院“十佳大学生”。 4.我校浙江省“十佳大学生”的推荐人选将从校十佳大学生中产生。推荐人选需提供先进事迹材料(3000字)和荣誉证书复印件。 联系人:毛维国、张莉莉 联系电话:8015019 中共衢州学院委员会宣传部 中共衢州学院委员会学生工作部 共青团衢州学院委员会 2013年3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