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学生公寓门禁管理的通知浏览:2305次 发布日期:2016年10月31日 |
为进一步加强学生公寓安全管理,营造安全、有序、文明、和谐的公寓环境,经研究,决定从2016年11月1日起,在熄灯后(23:00)对学生公寓试行全封闭管理。具体通知如下: 1.学生公寓开门时间:6:00,锁门时间:23:00,学生须按时出入学生公寓。 2.无正当理由在锁门后返回寝室或夜不归寝,月累计3次以上者按《学生手册》相关规定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者给予警告处分。 3.未住在考研楼的考研学生,由所在学院统一提供名单。名单内的学生如因复习确需晚归的,建议最迟零点之前返回寝室。 4.因特殊情况需要晚归或早出公寓的同学,需要提前出示由所在学院审批通过的出入审批单,事后补办无效;因突发疾病需要锁门后离开公寓的,需要公寓辅导员口头或书面告知公寓值班员方可。 5.锁门后出入学生公寓,需出示有效证件(学生证或身份证)并在公寓值班员处进行登记,晚归学生名单经汇总整理后于每周一反馈至相关学院。 6.二级学院对晚归学生要进行批评教育,并将晚归情况作为学生评奖评优以及班风评估的重要依据。 |